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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包装QS换“新颜”过渡期内两版本都合法
集萃丝印特印网  2010-08-13

    【集萃网观察】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,6月1日起,食品包装上“QS”标志中的“质量安全”字样改为“生产许可”。8月11日,记者走访潍坊几大超市发现,“新装”QS标志并不多见,大多数食品包装上用的还是旧标志。

  新规定已实施两个多月,但记者走访市区的多家超市发现,绝大多数食品包装上还没换“新颜”,依然是“质量安全”字样,而不是“生产许可”四个字。

  记者就此咨询了潍坊市质监局的工作人员,考虑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一次性印制了大量包装袋,到6月1日有可能没有用完,为了节约资源,6月1日之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,6月1日起18个月内,可以继续使用原已印制好的带有“QS质量安全”生产许可证标志的旧版包装物。

  工作人员表示,在规定允许的过渡期内,市场上可能出现两种不同版本的QS标志,但这两种版本的QS标志都可以使用,都是合法的。

来源:食品包装Q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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